
【居住正義也在遊牧中】遊牧故事 #1|租金補貼好像與我無關?

遊牧族人#1 阿漂|族人檔案
27歲,性別不重要
職業:專案經理
目前落腳地:板橋
租屋處狀況:老舊公寓重新裝修、單人套房、租金約 一萬三(不含電費)、有獨立洗衣機
目前對自身居住狀態感到正義的部份:地理位置好,離公司近、內裝有重新裝修,很漂亮、租金比差不多品質的租屋處來說偏便宜、周邊環境安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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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內政部租金補貼政策,名義上放寬了
不需要房東同意(其實從一開始就是這樣)
開始以「隨到隨辦」模式進行申請(過去只有每年的其中二個月是申請時程)
家庭成員只查配偶、子女
補助金額加碼
但是,這些「放寬」的政策,好像還是跟阿漂無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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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開始#1
阿漂,是一位專案經理
老家在樹林,因為工作關係,在板橋自己租了一個小套房
套房並不大,沒有陽台,曬衣服需要掛在鐵窗或是晾在室內,走路至最近的捷運站大約要15分鐘
大約今年8月,阿漂剛續租,其實去年阿漂就一直很想申請租屋補貼
但是,剛簽約的時候,房東就表明「不能申請租屋補貼」、「如果有額外房屋相關支出,須由租客支付」,並也將後者的條件載明在契約中,所以一直都沒有申請
由於一些工作上的變動,再加上看到新聞聳動的標題說今年的租金補貼政策放寬,於是阿漂先是自己申請了
後來才想到,基於尊重原則,還是要跟房東告知一下自己有申請
結果,收到的是房東拒絕、要求阿漂撤案的回應,阿漂一開始也沒打算聽房東的話去撤案
可是個性使然,阿漂不想造成任何不愉快,以及如果堅持申請,後面房東用租約施壓,即使阿漂站得住腳,依然需要面對麻煩的申訴流程...
最後,還是申請撤案了
申請撤案後,阿漂深刻感受到「租金補貼的申請,需要花一段時間才會審核通過撥款,然而,撤案卻是一天後就成功」的無奈
不過,阿漂在撤案原因上,簡述了前面的那段經歷,說是房東不允許申請等內容
申請撤案的隔天,阿漂就接到負責租屋補貼審查的工作人員的電話,說是要確認撤案中提到的狀況
阿漂在電話中詳細跟對方說明房東的立場及態度,對方也只會回覆:希望阿漂能再跟房東說明一下租客申請租屋補貼對房東的影響不大,甚至還能成為公益出租人獲得一些稅率優惠
阿漂聽到對方這樣回覆後,好奇的提問:「能不能請你們去跟房東說?就是我說不通才需要撤案。」
可想而知,對方拒絕了,並表示如果每個人都這樣要求的話,電話會打不完
通話結束後,阿漂再次詢問房東是否能申請,並且態度良好的跟房東說不會影響到太多稅賦的增加,房東還是拒絕了
後來,阿漂還是撤案、還是繼續住在那
只是,阿漂必須從現在開始,重新打開租屋網站、臉書租屋社團,又回到日復一日找房子的生活,也必須在忙碌的工作之餘,抽出時間去找房子、看房子
才能爭取明年不續租,並且租到能夠申請租屋補助的物件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