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職+兼職,到底行不行? 競業條款與勞動契約的魔鬼細節
《人生方向盤》Podcast E57 |正職+兼職,到底行不行?競業條款與勞動契約的魔鬼細節
本集整理主題聚焦於協助職場人士理解兼職的可能性、勞動契約的保障以及競業禁止條款的法律邊界。
一、 正職與兼職的並行可能性
基本原則: 在大多數情況下(約 99%),正職與兼職並行是可行的。
主要限制: 除非勞資雙方簽訂了有效的「競業禁止條款」,否則員工在業餘時間從事其他工作通常不被禁止。
紀錄留存: 無論是正職或兼職,務必保留勞動契約、面談時的 Email 往來紀錄及薪資匯款紀錄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二、 競業禁止條款的合規性(重要!)
許多公司要求員工簽署競業條款,但並非「簽了就有效」,法律對此有嚴格的合規要求,不合法的合約即不具公信力與功效。
1. 補償金制度: 這是條款生效的核心。公司若要求員工離職後不能從事相關專業,必須給予補償金(通常不能低於原薪資的 50%),以維持其生活水準。
2. 期限限制: 競業禁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。
3. 職務與區域: 必須明確規定不能任職的具體職務內容與地區範圍。
4. 秘密的定義: 條款所保護的必須是「真正的秘密」,而非公眾皆知的資訊或一般操作 SOP。
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之約定
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28162/28296/28340/28342/28358/
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
三、 簽訂勞動契約的注意事項
契約份數: 勞動契約依法應為一式兩份,勞資雙方各執一份;員工有權要求保留自己的一份。
審閱權利: 面對契約,不需因為怕被認為「難搞」就急著簽名。員工有權看完再簽,甚至帶回家審閱,確認內容符合勞基法規定。
契約內容應包含:
雙方名稱(甲方為本人,乙方為公司)。
職稱、任用日期、上下班時間。
薪資發放日期(包含遇到例假日是提前還是延後發放)。
加班費計算方式、特休天數及請假規則。
四、 兼職勞工的保險與薪資權益
工讀生、部分工時者的權利保護
即便是一天一小時的兼職,雇主也負有法定的保險與給薪義務:
1. 給薪義務: 任何形式的勞動(包含試用或未滿一個月),雇主都必須給薪,「上班未滿一個月不給薪」是違法的。
2. 保險投保:
勞保、就業保險、職災保險: 哪怕只上班一天也必須投保。
勞退提撥: 雇主必須依法提撥薪資(即使只有 1,500 元也要按比例級距提撥)。
健保: 若屬非常態性的短暫兼職(如僅一天),可能不需投保健保,但勞保是絕對必要的。
在學工讀生 健保權益報你知
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6560-75856-1.html
3. 保險的重要性: 勞保紀錄是申請許多政府補助(如育嬰留停津貼)的基礎,且勞保與勞退無法追溯,一旦漏保將影響長期權益。
五、 專業人資的實務提醒
不要低估人資工作的複雜度: 人資(HR)的工作不僅是面試與訂飲料,更涉及精確的保險投保、法律合規審查與績效統計。
法律顧問的角色: 有些公司的合約即便由法律顧問看過,也可能因為老闆的堅持而保留不合法條款,員工應具備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。
薪資自提: 建議勞工可以考慮勞退自提 6%,這不僅是強迫儲蓄,還具有節稅效果。
專業觀點: 契約是在「有事」的時候用來保護你的。作為勞工,謹慎對待每一份簽名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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